兴宁市志愿者联合会(简称“市志联”)成立于2012年,为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由共青团兴宁市委员会主管的公益性社会团体,是由我市从事社会服务、社会公益与社会保障事业的各界志愿者及有关组织组成的全市性、联合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市志联自成立以来,始终秉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带领全市广大志愿者在扶贫济困、助学助残、环境保护、社会治理、乡村振兴、大型赛会等领域提供扎实有效的志愿服务,成为精神文明建设的响亮品牌,积极助力我市创建广东省县级文明城市的工作。为进一步充实市志联的工作力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决定面向社会招聘专职人员1-2名。有关招聘公告如下:
岗位招聘
一、招聘职位
兴宁市志愿者联合会专职人员1-2名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热心志愿服务事业,责任心强,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记录;
2.身体健康,年龄在38周岁以内(198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3.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在报名开始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4.拥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人际沟通能力;
5.熟悉计算机操作、OFFICE及多媒体软件操作,有一定的文字基础,具有较好沟通表达团队合作和活动组织策划协调能力;
6.同等条件下,持有助理社工师证或会计从业资格证优先考虑,有社会工作、社团管理经验者优先。
岗位职责
1.负责市志联的日常联络和策划组织各类志愿服务活动;
2.负责市志联年检、档案管理及其他综合事务;
3.完成团市委及市志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报名及面试录用流程
1.报名方式:有意者请将个人简历、个人近期生活照1张,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能力与资格的材料扫描件或电子版打包发送至xntwxcb@163.com,邮件主题“姓名+市志联专职人员应聘”;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9月3日18:00截止;
3.考录方式:经资格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短信通知笔试面试。
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性质为合同人员,试用期三个月,录用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1.试用期待遇:2200元/月;
2.试用期满录用待遇:工资3000元/月(含社保、绩效);
*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兴宁市志愿者联合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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