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兴宁市引进急需紧缺人才 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人才发展的意见》(梅市发〔2017〕5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梅州市2021年引进博(硕)士等急需紧缺人才公告》(梅市人社〔2021〕7号),经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聘用刘明翰等2位同志为兴宁市急需紧缺人才,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期间,如对拟聘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梅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必须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信函或电话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1年7月9日—7月19日
监督电话:0753-2250302
梅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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