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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梅求职创业人员免费住宿申请指南
就业政策 2025-03-24 16:30:04

一、申请对象

来我市辖区范围内求职创业的青年人才。

(一)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含当年应届毕业生);

(二)高级工及以上人员;

(三)初级职称及以上人员。

二、申请条件

(一)符合申请对象要求;

(二)需解决临时住房;

(三)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

注:1、来梅参加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等大规模求职活动人员除外;2、本县(市、区)户籍人员不可申请当地免费住宿(其中梅州高新区不限户籍)。

三、保障标准

(一)求职人员

求职人员一般可享受免费入住7天内,如有需要的可享受免费入住最长30天。每人限享受一次。

(二)创业人员

创业人员可享受免费入住最长6个月。每人限享受一次。

四、申请流程

(一)提出申请。请提前3−7天通过“梅州人才驿站”公众号申请。申请人在线填报以下信息:

1、个人身份信息;

2、求职单位、住宿时间等相关信息;

3、毕业及学位证书或在校证明(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或技能职称证明;

4、求职(创业)佐证材料(求职佐证材料为应聘通知记录截图等,创业佐证材料为创业项目书等);

5、个人承诺书。

(二)资格审核。由相关部门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依据实际需求确定免费入住时长)。审核通过后将住宿信息以短信方式告知申请人。审核不通过的,将以短信或电话方式告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三)办理入住。可凭短信通知及本人身份证到住宿地点办理入住。

申请人因故不能入住须提前一天告知,逾期未入住者,视为放弃免费住宿资格。

五、咨询电话(区号0753)

市直单位:2286123      梅州高新区:2486006      

梅江区:2352123      梅县区:2622123

兴宁市:3832123      平远县:8832123

蕉岭县:7872123      大埔县:5812123

  丰顺县:6612123      五华县:4652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