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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开展镇级乡村振兴人才驿站 年度考核工作
实践创意 2022-12-08 15:22:18

根据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人才驿站绩效考核的通知》、《关于开展2021年度乡村振兴人才驿站绩效考核工作的补充通知》(梅州人社函[2022]201号)的通知要求,近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乡村振兴人才驿站等单位,组成专项考核组,分别由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孙伟权、市公共人才服务中心主任曾立洪带队,对全市镇级乡村振兴人才驿站建设运营及主要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据了解,本次考核参照梅州对各县(市、区)的考核指标,采取自评和抽查的形式对全市17个镇级乡村振兴人才驿站、3个街道人才服务窗口进行考核。

考核组一行先后到黄槐镇、黄陂镇、罗岗镇等乡村振兴人才驿站实地察看了解镇级人才驿站建设情况,并对驿站的相关自评报告、工作台账、资金使用情况等资料进行了查阅,听取了乡镇党委主要负责人关于乡村振兴人才驿站建设运营工作情况汇报。

考核组充分肯定了镇级乡村振兴人才驿站建设运营工作,同时对乡村振兴人才驿站运营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和指导性意见。孙伟权同志强调,市镇两级乡村振兴人才驿站要加强组织领导,要因地制宜,依托现有资源统筹协调各部门,围绕五个聚焦开展工作,要主动作为,突出重点,充分发挥驿站引才聚才育才和服务人才的作用,促进各类人才投身乡村振兴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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