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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免费创业”空间申请的公示
政策 2025-07-03 17:23:15

根据关于印发梅州市“免费创业”空间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梅市人社规2025〕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为规范和加强免费创业”办公资源的管理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我局对创业人员申请免费创业空间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和各单位意见,并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示内容

公示名单

序号

姓名

团队类型

手机号码

学历

团队人数

申请面积

1

韩子璇

消费品服务类

1392××××823

本科

2

40㎡

二、公示期限

3个工作日(202573日至202575日)

三、其它问题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内容有异议,可直接向兴宁市乡村振兴人才驿站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

公示受理电话:0753-3832123,联系人:刘伟东

 

兴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3